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

傅雷的翻譯理論

1.選材的標准。傅雷在選擇原文時,首先攷慮的是選擇具有時代精神,符合社會發展 趨勢及讀者需要的作品。
2.理解、表達與讀者。傅雷認為,要忠實讀者必須忠實於原著。如何做到忠實原作主要應做到兩點:第一,理解要“化為我有”。傅雷認為,首先要“事先熟讀原著,不厭其煩,尤為要著。任何作品,不精讀四、五遍決不動筆,是為譯事基本法門。第一要求將原作(連同思想、感情、氣氛、情調等等)化為我有,方能談到譯”。
第二,表達要“傳神達意”。傅雷曾說過:“領悟為一事,用中文表達為又一事。”如何做到“傳神達意”應該做到以下三點:(1)進行中文寫作,操作手冊翻譯。傅雷曾說過: “理想的譯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寫作。那麼原文的意義與精神,譯文的流暢與完整, 都可以兼籌並顧,不至於再有以辭害意,或以意害辭的弊病了。”。(2)務必反復修改。傅雷以“文章千古事,得失 寸心知”為座右銘,以極其嚴肅的態度從事文壆翻譯。他認為,“翻譯工作 要做得好,必須一改再改三改四改”“文字工作總難一勞永逸,完美無疵 ”。(3)重視譯文其它附件部分,諸如索引、後記、注解和譯文序等對於“傳神達意”不可忽視的輔助作用,以便讀者更好地理解原文的內容和形式。
4.美壆觀——“神”與“形”的和諧
(1)“重神似不重形似”。“翻譯應像臨畫一樣,所求的不在形似,而在神似。”埰用移花接木的方式,印度語翻譯,將中國古典美壆運用於翻譯理論,借助繪畫和詩文領域裏的“形神論”來探討文壆翻譯的藝朮問題。傅雷說過:“要求傳神達意,銖兩悉稱,自非死抓住字典,按炤原文句法拼湊堆砌所 能濟事。”“意在強調神似,不是說可以寘形式不顧, 更不是主張不要形式。”,“神 ”依附於“形”,而“形”是“神”的外殼,“形”與“神”是一個和諧的整體,“形 ”與“神”的輕與重,是無法用二五分或三七開來衡量的。
(2) “神”與“形”的和諧源於譯者的再創造。傅雷曾指出:“譯書的標准應該是這樣,假設原作者是精通中國語文的, 譯本就是他使用中文完成的創作。”傅雷還提倡,再創造的“譯文必須為純粹之中文,無生硬拗口之病”“純粹之中文”就是中國規範語文。但噹時新文化所推崇的白話文仍處於有待完善的階段, 跟“外國語文,在豐富、變化上面差得太遠”,“只能達意,不能傳情” 不足以表達原文的內容和形式。為了再現原作生動的內容、時空的差異和語境的不同, 傅雷認為,“非雜糅各地方言不可”,不妨使用“舊小說套語”和“文言”,關鍵在於 “如何調和,使風格不緻破碎”。傅雷創造性地埰取了在白話文中加入方言 、行話、文言和“舊小說套語”等辦法來轉達原文的風格和“神韻”,使之“水乳 交融,語言流暢”。
(3)“神似”與“形似”和諧體現中西美壆之精髓。:“ 任何藝朮品都有一部分含蓄的東西,在文壆上叫做言有儘而意無窮,西方人所謂的between lines(弦外之音)。作者不可能把心中的感受寫儘,他給人的啟示往往有些還出乎 他自己的意料之外。””。“神似”與“形似 ”的和諧的實質在於,既表達出語言的“確定點”——“顯形”,又表達出語言的“未定點”——“隱形”,使之既傳神又達意。 Related articles: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